期數 : 754
發行日期 : 2011/6/6
作者 : 製作人/劉俞青 撰文/燕珍宜 研究員/陳兆芬、辛曉昀
官僚殺人!一條法規 引爆台灣食品安全空前危機

 

人類史上最大規模塑化劑汙染案,讓台灣食品被貼上黑心標籤,這起毒害全台的黑心起雲劑風暴,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今周刊》經過調查採訪發現,環保署、衛生署各有一條法規,是種下這次風暴的禍根!

 

一家只有四名員工的小公司昱伸,竟然引爆了「人類史上最大規模塑化劑汙染案」。這股塑化劑風暴,不但打趴了台灣數百家食品飲料廠商,五百多件食品「染黑」,也讓原本是台灣之光的台灣食品被貼上了「黑心」標籤,各國也紛紛禁止台灣相關產品進口。

這樁黑心商品事件,究竟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還是從煮粥的米、水、配料,甚至鍋子到爐火,每個環節統統出了問題?

「塑化劑配方我用了三十多年。」昱伸負責人賴俊傑的告白,讓人從腳底麻到頭皮。大家竟然吃了近三十年的塑化毒物,民眾不禁恐慌,「除了塑化劑之外,是否還吃了其他毒物?」「面對黑心商人、黑心商品,大家只能像白老鼠般,笨笨地被餵毒。」

長達三十年的時間,為什麼政府法規無力防範、揪出黑心商品?廠商的品管部門難道形同虛設?為了不繼續當白老鼠,我們將從塑化劑源頭開始一一檢視,究竟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源頭控制出問題

有毒塑化劑僅須申報即可製造、販售

 

「無權過問買家怎麼用塑化劑」,這是提供塑化劑DEHP給昱伸的金童企業的態度。被用來製造潤滑油、汽車保險桿或地板的塑化劑,竟然可以公然地賣給香料食品廠,卻無人禁止,無法可管。

如果昱伸等食品添加物製造廠商買不到塑化劑,應該就能阻止這場塑化毒風暴。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就認為,如果政府能做好源頭控管,就可以掌控工業用塑化劑流向。

所謂「源頭控制法」,就是將塑化劑之類的毒性化學物質進行嚴格控管。依據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鄰苯二甲酸二酯(DEHP)被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毒管法》將毒性化學物質共劃分為四類,其中,前三類管控較嚴格,除非環保署核發許可證,否則禁止製造、販售;但第四類則僅須申報即可。

「若早將塑化劑列為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就能減少慘劇發生。」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伍焜玉抨擊環保署對於毒物的管理過於寬鬆。所謂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意指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事實上,兩年前,二○○九年,環保署曾召開公聽會,討論是否將塑化劑列為第一類毒物。環保署毒物管理處副處長宋浚泙說明,但最後卻因使用廠商眾多,認為將增加其成本,反對聲浪過大而作罷。讓人不禁質疑,如果兩年前,環保署能堅持將塑化劑列為第一類毒物,民眾是否就能少吃兩年的塑化劑?

對於塑化劑控管問題,環保署毒管處處長林建輝指出,「即使DEHP升級,業者想躲還是能躲」。當業者蓄意違法添加在不該添加的食品中,就乾脆不申報或夾雜在工業用申報量中「虛報」,根本抓不到也罰不了,像這次供應給昱伸的金童公司,根本就沒有依法申報。

《毒管法》罰則過輕

黑心商人蓄意不申報只罰十到五十萬

 

只要黑心業者不申報,政府就沒轍?食品公司購買塑化劑,政府也沒轍?這顯然只是政府機關的推託之詞。長期關注塑化劑危害的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不禁提出質疑,究竟環保署是人力與經費不足,或是不願承擔龐大任務。他更指出,目前在市面上的化學物質約有十萬種左右,許多都有毒性,然而被我國列為毒性化學物質的只有二百七十一種,且其中有七十八種(超過四分之一)只被列入管理較為鬆散的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常見使用的塑化劑有六種,其中,還有三種DINP、BBP、DIDP仍未被環保署公告列管。而其對人體的影響,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分別有可能致癌、影響生殖器官、肝臟傷害等危害。

環保署由昱伸展開追蹤,竟然就查到十九家業者使用塑化劑卻未申報。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業者視《毒管法》為無物?依《毒管法》規定,業者未申報塑化劑時,罰鍰只有十萬到五十萬元。懲罰太鬆、稽查不足,其實就是造成今日塑化毒風暴的重要元凶。

《今周刊》調查發現,歐盟對於毒性物質的管理與監督比我們嚴格許多,像DEHP這類毒物的生產或進出口,除了需要申報之外,還須經過化學署與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評估,才能決定是否讓業者生產或進出口,也就是除了申報之外,還多了一道審核的關卡。

此外,罰則的部分,台灣的業者若未依法申報,被查獲,只須繳交十到五十萬元罰款,但是以德國為例,如果違反規定,罰則比我們重很多,可處以兩年以上徒刑,或五萬歐元(折合新台幣二百萬元)罰款。

此次,販售塑化劑給昱伸的公司金童企業,雖然聲稱「無權過問買家用途」,但是當初如果他們能夠如實申報塑化劑的販售去向,至少政府機關有機會發現其中蹊蹺,而進行調查。又如果能有法規禁止食品業者購買塑化劑,我們就能免去這場塑化劑毒風暴。

DEHP應升級

源頭嚴格追蹤控管 勝於事後亡羊補牢

 

「前二十五年用的是更毒的DNOP(又稱DOP)。」賴俊傑的每一句話,總是驚世又駭俗!DOP和DEHP最大的差異,在於DOP不容易被分解與排出,容易堆積在體內;而DEHP若停止接觸,攝取後四十八小時就會被代謝。

宋浚泙表示,關於DNOP,環保署正是五年前才正式公告列管為第一類,時間點正好符合,賴俊傑放棄DNOP而改用DEHP的時候。因此,DEHP升級,對遏阻黑心商人真的沒用嗎?我們不禁質疑。具有毒性的化學物質,如果能從源頭開始,就嚴格追蹤、控管、稽查其用途與使用方式,事前的預防,相信遠比事後的亡羊補牢,更事半功倍。

答案很清楚,主管毒性化學物質的環保署,把關不夠嚴謹,法規及罰則都太寬鬆,加上根本沒有確實稽查,以致破個大洞,讓業者有機可乘。

當第一個環節鬆動之後,塑化劑於是很輕易地從工業廠商流向食品廠商,食品廠商將毒性化學物質加入食品內。接下來,我們要問,衛生署的防黑心關卡有哪些?

衛生署竟「沒想到」

有毒起雲劑賣了三十年都沒驗出來

 

黑心起雲劑業者賴俊傑等,販售含塑化劑的起雲劑長達三十年,衛生署的檢驗制度為何都沒有檢查出來?「因為沒想到業者會加塑化劑,」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研究檢驗組查驗登記科科長王慧英表示。

「因為作夢也想不到黑心商人會這麼黑心」,這個「想不到」,形成一個巨大漏洞,讓台灣食品安全防護網徹底瓦解。因為只要任一黑心商人比官員的想像力還豐富,其配方不在衛生署區區二十七項的例行檢測項目內,黑心配方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

食品添加物的「大黑洞」引起全民恐慌,政府各單位急忙亡羊補牢。經濟部與衛生署舉行跨部會會議,決定重新請食品專家研究,假設「各種可能的黑心情境」,未來不只是檢驗「過去知道的物質」,包括塑化劑或其他可能的有毒物質都須檢驗,才能更有效地防堵黑心廠商,保障食品安全。

既然食品安全不能光靠檢驗,經濟部也考慮從製造端的源頭開始管制,計畫將「食品添加物業者」納入食品「優良產品製造規範」(GMP)強制認證對象,以確保食品添加物的品質與衛生安全。衛生署也得修法,規定食品添加物廠商須經GMP認證才可賣到下游。對沒有取得GMP認證的食品添加物業者,政府會有更嚴格的管理作法。

但萬分諷刺的是,在黑心起雲劑的風暴下,代表食品檢驗最高標準的GMP,這道最後的防火牆,也開始產生裂縫。被塑化劑染黑的商品中,經調查竟然有七項是GMP認證產品,包括統一「寶健」及「寶健運動飲料」、王子製藥「白蘭氏兒童成長鈣片」、凱瑞生技「活力護膚有機蔓越莓乳酸菌」、美健生技「高基多蜂膠膠囊」及順傑生技「比菲DODO錠」、喬志亞生技的「喬志亞牛乳錠」。連國家認證的GMP也出包,民眾信心再次破底。

經濟部原本要用GMP標章來彌補食品添加物的大黑洞,沒想到GMP安全牆卻早已經被黑心起雲劑撞破,而搖搖欲墜。在政府各單位為食品添加物的管理漏洞忙得焦頭爛額時,政府還得處理更頭痛的GMP掛保證根本不保證的問題。

食品添加物是亂源

製造廠商良莠不齊 GMP也管不到

 

如果將這次台灣食品安全危機,與二○○八年的全球金融風暴相比,「食品添加物」就彷彿是金融風暴闖禍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就直指,「食品添加物」乃是此次食品風暴的亂源之所在。

隨著生技蓬勃發展,研發出種類繁多的「食品添加物」,越來越多樣化與複雜化。即使同樣是起雲劑廠商,都很難了解彼此的配方,更遑論一層又一層的下游相關食品業者。而相關機關對於食品添加物的製造與販售業者,卻毫無管理辦法。

葉彥伯表示,「現在到底有多少家食品添加物廠商?根本沒有資料。」食品添加物廠商不需要登記許可,衛生相關單位要進行管控時,也不知從何下手。因此,食品添加物廠商根本是「要買就買什麼,要賣就賣什麼。」食品添加物廠商要買塑化劑做起雲劑,要買福馬林當防腐劑,都是完全自由。

葉彥伯指出,在一、二十年前,相關的食品添加物廠商沒那麼多,因此,對於「食品添加物廠商」都有名冊列管。有了這些名單,稽查員就可以固定去做檢驗,看看廠商是否暗地製造黑心添加物。有了廠商名冊,衛生相關單位也就可以進一步追蹤管理廠商買賣的情況。

現在,食品公司、生技公司一堆,素質良莠不齊,誰都可以是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商。而所謂的GMP,也長期忽略食品添加物這一塊。如今,GMP認證甚至還反而被食品添加物之熊熊毒火燒到。

衛生署棄守原則

礙於廠商壓力 複方食品添加物不須查驗

 

闖禍的亂源──食品添加物公司,無從掌握、控管。而食品添加物的複雜度,也是釀禍的源頭之一。

《今周刊》經過抽絲剝繭,除環保署的疏漏之外,找出這次問題的另一個關鍵,那就是衛生署於二○○○年二月九日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將食品添加物的管制放鬆。這次修法,免除了食用香料及複方(多種成分)食品添加物的查驗登記。

這次闖禍的起雲劑,是屬於複方食品添加物,原本應該向衛生署申報許可。但是衛生署卻迫於廠商的壓力,以申報複方添加物,有洩漏商業機密之虞,而放鬆法規,複方食品添加物從此不須查驗登記。

對於棄守複方法規的問題,王慧英解釋,「複方是由一個一個的單方(單一成分)組成,因此,只要有單方的許可證,應該就足夠。」也就是說,當年修法基本上是認為,單方已經有管理了,複方就讓業者自主管理,減少廠商查驗的時間成本,同時也可以減少行政資源的浪費。

顯然,那次修法,為業者開了一個方便之門,從此之後,凡是加了一大堆添加物的產品,都不必再查驗登記。對此,葉彥伯認為,「複方的生產過程一定要有所管理」。而十多年來,因為衛生署不再管理了,這道方便之門,讓黑心業者有漏洞可鑽,才造成這次毒害風暴。

該次修法,當時的衛生署長李明亮、以及衛生署的相關官員,都有責任站出來講清楚,是否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原因。

面對此食品安全危機,各界紛紛獻策,有立法委員建議,比照美國與歐盟建立「食品履歷」制度,將食品有關的資訊,統統記錄下來,消費者可在購買的同時,向上下游追溯查詢產品或加工品的來源及製造過程。但是,葉彥伯一針見血指出,建立食品生產履歷,整體而言是好的,但是食品履歷並未能解決食品添加物的亂源問題。

總之,如今面對層出不窮「食品添加物」危害產業與廣大消費者的問題,政府單位應盡速修法,將食品添加物廠商徹底清查,從製造源頭進行列管。

供應鏈過長「中鏢」

獲利與罰則不符比例 廠商鋌而走險

 

黑心起雲劑,打趴了數百家食品飲料廠商,也擊垮了消費者的信心,更是重創台灣美食王國的良好形象,損失傷害根本不知從何估算起。同樣的,罰則太輕仍然是一大問題。依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最多只能處三十萬元罰鍰;就算是「致危害人體健康者」,最高也只能處三年有期徒刑、併科九十萬元罰金。

不符比例原則的罪刑與罰則,讓廠商毫無忌憚,不將法律放在眼裡。據推算,昱伸每月淨利三十萬元,獲得暴利破億元。如此,不符比例原則的獲利與罰則,當然誘引廠商鋌而走險。

暴利、低罰金,吸引食品添加物製造商,泯滅天良,製造危害人體食品。同樣的低價誘惑,是否也是造成數百家知名食品飲料廠商,紛紛淪陷的原因?

黑松食品的副總白錦文表示,「供應鏈過長與添加物過於複雜,才是知名品牌大廠中鏢的真正原因。」商譽的建立、品牌價值的建立,是經年累月,長久經營的成果。「品牌大廠,不會笨到為了一些小利,而自毀前程。」

他解釋,黑松受塑化劑汙染的產品「纖果園木寡醣乳酸菌」,全部產值才一千多萬元,占他們飲料的營業額比例非常小,正因為量太少,所以無法直接向原進口商進貨,只好找經銷商。

提供黑松乳酸菌粉末的供應商金穎生物科技,在製造過程中添加金饌生技的原料,而金饌生技的上游則分別為協成和昱伸,黑松生技因而間接使用到有問題的原料。白錦文表示,因為供應鏈太長,根本無法掌控追蹤、掌握原料的品質。「以後要單純化,盡量直接向原廠買。」

與衍生性金融商品因層層包裹的特性,最後導致根本無人能發現哪裡出問題,或者一旦出問題,就必然是系統連環爆,黑心起雲劑情節幾乎一模一樣。

食品添加物層層外包,「落落長」的供應鏈,讓下游食品製造商根本搞不清楚產品的內含物究竟為何。以瑞凱生技為例,其所生產的終端產品瑞凱真舒暢檸檬酵素沖泡飲品,上游供應鏈竟然高達六家供應商:首閎通商─德康生技─加川興業─金饌生技─協成化工,然後最後才是昱伸。

對食品品牌大廠而言,因為用量很少,價格或許不是考量的因數,但是對於食品添加物的中盤商如協成化工來說,一年至少十幾噸的起雲劑,價格可能就是致命的吸引力。很多下游食品廠商可能連聽都沒聽過昱伸公司,但是對於老字號、有四十幾年歷史的協成,卻有著一定的信任,才會「不疑有他」。

這場延燒全台灣的塑化劑風暴,目前以滾雪球的方式不斷擴大。統一企業公共事務部經理涂忠正表示,此次事件讓統一學到三個教訓:供應商的管理很重要,原物料的管理很重要,「再發防止」很重要。現在大家,只能盼望經歷此次危機,可化為轉機,藉此機會提升食品安全及健全食品生產體系。

一場毒害風暴暴露台灣毒性化學物質與食品安全管理的漏洞,誰該為此事件負責?主管機關──環保署與衛生署都逃脫不了責任!

 

新聞辭典

起雲劑 起雲劑是一種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幫助食品的乳化,通常是由阿拉伯膠、乳化劑、棕櫚油及多種食品添加物混合製成,常添加在運動飲料及果凍,但也可能用於優酪乳粉末等食品。合法的起雲劑不包含DEHP及DINP,不肖業者為節省成本,及增添穩定性而取代之。

 

塑化劑

塑化劑用於塑膠製品,DEHP及DINP即是塑化劑之一,它使產品變軟更易於彎曲、摺疊、彈性佳,需要塑形、越軟的產品,則須添加越多的塑化劑。適量添加是合法的,但絕對不能加入食品中。

 

黑心起雲劑風暴始末

 

金童企業銷售對人體有害塑化劑DEHP給昱伸香料,5年來共銷售300噸。

 

錯誤1:環保署將DEHP歸類為第四類毒物,規定在運作前申報毒理資料,報備後始得買賣,金童企業未申報,就直接賣給昱伸。

 

昱伸香料製作起雲劑,添加有毒的DEHP,取代成本較高的棕櫚油。

(賓漢公司同為起雲劑製造商)

錯誤2:衛生署讓業者自主管理,起雲劑不在法律規定之查驗範圍,讓黑心廠商得以恣意添加塑化劑。

 

昱伸香料賣有毒的起雲劑給協成化工。

協成化工賣有毒的起雲劑給金饌生化科技。

金饌生技賣摻有有毒起雲劑的果汁粉給加川興業。

 

加川興業賣有毒的檸檬果汁粉給康富生技中心,食品藥物管理局發現康富販售之DDS-16淨元益生菌含DEHP,事件因此爆發。

事件爆發:食品藥物管理局技正楊明玉在抽驗此產品是否摻雜減肥西藥時,意外發現異常數據,揭發此違法食品添加案。

 

統一、味全、台糖、金車等食品製造商,使用了有毒起雲劑,汙染品項逾500項。

品項分五大類:

˙茶飲類 ˙運動飲料類

˙果汁類 ˙膠/錠粉狀食品

˙果醬類

彰化地檢署羈押昱伸香料負責人賴俊傑

製表:辛曉昀、陳兆芬

 

 

官僚殺人

衛生署與環保署應出面負責

衛生署

草率修法放寬管制

讓業者有機可乘

修法前,所有食品添加物(包括起雲劑)都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證,才可使用;但由於起雲劑屬於複方食品添加物,由數種食品添加物混合製成,衛生署認為,已就單方食品添加物進行查驗登記,避免業者重複查驗與行政資源的浪費,因此修法免除複方的查驗登記,讓業者自主管理,這才讓業者有機可乘,造成這次重大風暴。

 

環保署

罰則太輕

讓業者任意販賣

環保署規定,台灣的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在製造、販賣和運送前,必須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未申報者,依法僅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

而歐盟對於DEHP這類物質,規定生產及進口都得向化學署申報,並經化學署及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評估,才能生產或販售。若違反規定,以德國為例,處2年以上徒刑或5萬歐元罰款。台灣罰則太輕,讓食品安全破了好大一個洞。

製表:辛曉昀、陳兆芬

 

喝到致癌飲料

消費者無法直接獲賠

 

許多商品貼有「本產品投保產品責任險,請安心食用」的字樣來作為安心保證,就代表吃了安全沒事嗎?事實上並非如此,有保險並不表示商品是安全的,該險種也和消費者沒直接關係,直接保障的是商家,挑商品時千萬別被商家誤導。

以這次飲料內含起雲劑風波為例,消費者是否能獲得保障與賠償?產險業者表示:「很困難。」因為理賠要件必須是消費者舉證,喝了飲料而致癌,保留診斷證明及單據,才能向飲料廠商申請賠償。保險公司即使理賠的話,也是賠付給廠商,廠商再依據消費者傷害的狀況,決定是否予以賠償。

飲料廠商花了大成本讓商品下架、回收、銷毀,是否也能得到保險理賠?產險業者表示,國內有投保「商品回收」的業者很少,看來業者只能自己吸收損失或向上一層的製造商要求損害賠償。

(許瀞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wen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